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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当防卫

www.aerpp.com 2025-03-07 法律综合

所谓无过当防卫权,有些称特殊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状况下所推行的正当防卫行为,没必要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打劫、强奸、绑架与其他紧急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行为,导致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是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依据该款规定,推行无过当防卫,第一,需要拥有正当防卫成立的上述有关条件。第二需要是针对正在行凶、杀人、打劫、强奸、绑架等紧急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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