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察,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依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手段。人民法院也可以参考案件的实质状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手段。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状况紧急的,需要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实行。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需要在同意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实行。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实行。神州律师网 > 法律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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