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能否撤销未经登记的结婚证
第一,未经登记的婚姻不具备合法的婚姻效力,没有“结婚证”一说。
在法律上,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的,是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
民政局处置的是依法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有关事宜,对于未登记的状况,民政局没有撤销所谓“结婚证”的说法。
假如涉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应依据具体状况,根据民事法律规定处置,而非通过民政局撤销没有的登记。
所以,民政局不可以撤销未经登记的结婚证这种没有的东西,对于有关纠纷应按民事法律规则处置。
2、民政局能否撤销被冒用身份登记的结婚证
民政局一般可以撤销被冒用身份登记的结婚证。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及有关规定,婚姻登记行为需基于双方自愿且身份真实等条件。被冒用身份登记结婚,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登记基础存在缺陷。
当事人可向民政局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能证明身份被冒用的有关证据,如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身份信息失窃用的证明材料等。民政局在核实状况后,若确认是冒用身份登记,可依据法定程序撤销该结婚证。
若民政局拒绝撤销,当事人也可通过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结婚登记。
3、民政局能否撤销程序违法登记的结婚证
民政局一般能撤销程序违法登记的结婚证。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等规定,若结婚登记存在程序违法,譬如一方未亲自到场、证件材料造假等状况,且该程序违法严重干扰到结婚登记的合法性,民政局有权在查证属实后撤销结婚证。
但应该注意,并不是所有程序违法都势必会被撤销。假如程序缺陷轻微,不影响实质的结婚意愿和婚姻登记效力,可能不会撤销。同时,当事人对民政局的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且,若涉及受胁迫结婚等状况,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总之,民政局有权力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撤销程序违法登记的结婚证。
当大家探讨民政局撤销登记的结婚证这一状况时,除去知道撤销的过程与缘由,还有一些与之紧密有关的问题值得关注。譬如,结婚证被撤销后,财产该怎么样处置呢?通常来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子女抚养权问题也不容忽略,双方需从有益于子女身心健康等方面出发,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你是不是遇见过与民政局撤销登记的结婚证有关的困扰呢?假如对撤销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