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哺乳期女方不管孩子法院如何判
哺乳期女方若自愿离婚且不管孩子,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会遵循肯定的法律原则,具体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妈妈直接抚养。
若妈妈存在特定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其他紧急疾病,子女不适合与其一同生活;
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爸爸需要子女随其生活;
其他缘由致使妈妈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法院也可判决子女随爸爸生活。
2.若爸爸妈妈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也可予准许。在此状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妈妈的实质情况与子女的最好利益,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
2、哺乳期男方能否提离婚
法律快车提醒,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通常情况下不能提出离婚诉讼。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妇女和婴幼儿的权益,防止女方因受刺激影响哺乳,损害婴幼儿健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也规定了例外状况,即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类例外状况包含:
1.男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女方存在结婚以前与别人发生性关系致使怀孕等特定行为;
2.双方确有不可以继续一同生活的重大、急迫事由;
3.女方对男方有虐待或家庭暴力等。
在这类特定情形下,法院或许会觉得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是必要的。但应该注意的是,即便在这类状况下,法院也会小心考虑,确保判决符合子女的最好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