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以后一方爸爸妈妈出资装修费咋算
结婚以后一方爸爸妈妈出资装修费,若无明确约定,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结结婚以后,爸爸妈妈为双方购置房子出资的,根据约定处置;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置,即视为夫妻一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不是为赠与,需考量出资时的具体意思表示、资金流向等原因。若有证据证明是对己方子女的单独赠与,则该装修费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比如,爸爸妈妈明确表示该装修费是给自己家里子女一人的,且转账记录等能佐证资金仅流向其子女一方用于装修,那样就是其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他们无权分割。
2、结婚以后一方爸爸妈妈给子女买车位是不是是一同财产
结婚以后一方爸爸妈妈给子女买车位,若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则该车位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婚以后由一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若爸爸妈妈出资买车位时,有明确的赠与协议表明是给自己子女个人的,譬如签署赠与合同写明只赠与子女一人,或者转账备注是赠与个人等,那样该车位就不是夫妻一同财产。反之,没明确表示的状况下,或许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一同财产。
3、结婚以后一方爸爸妈妈出资购房如何认定
结婚以后一方爸爸妈妈出资购房,依据具体状况有不同认定:
若爸爸妈妈明确表示该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该房地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譬如爸爸妈妈出资时写了书面赠与协议,指明只给自己子女。
若爸爸妈妈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一同财产。比如,爸爸妈妈直接将钱给子女用于购房,没做其他说明。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重点在于爸爸妈妈出资时的意思表示证据。如银行转账备注、赠与协议等。明晰该出资的性质,对离婚时房地产分割至关要紧。若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他们无权分割;如果是一同财产,则需按一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置,一般是均等分割,但会结合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等原因综合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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