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病救助需要找什么部门
大病救助,对于贫困家庭而言,是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重压的要紧渠道是:
1.大病救助的申请,第一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
2.救助对象本人需持有关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等,填写《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并由居委会组织职员对其患病状况及家庭收入、生活情况和有关材料进行核实。
3.核实无误后,材料将被上报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4.审核通过后,再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上报的医疗救助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最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因此,大病救助的申请部门主如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并经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的逐级审核。
2、申请医疗救助的详细步骤
法律快车提醒,申请医疗救助的步骤,从提出申请到最后获得救助,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阶段:救助对象需在住院就诊结束后45天内,持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
2.审核阶段:居委会(村委会)对申请者的患病状况及家庭收入、生活情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布5日。无异议后,将材料上报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3.审批阶段: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上报的医疗救助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4.发放阶段:医疗救助金一般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下拨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再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民政办公室进行发放。
整个步骤需要救助对象与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获得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