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保中家庭成员是什么
低保中的家庭成员一般是指具备法定赡养、扶养关系并在同一户口一同生活的职员。这一定义明确了低保家庭成员的两个核心要点:
1.存在法定的赡养、扶养关系,这一般基于亲属关系而产生;
2.这类职员需要在同一户口下一同生活。
法律快车提醒,如此的概念确保了低保规范可以覆盖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
2、什么人是低保家庭成员
是低保家庭成员的职员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1.配偶:作为家庭的核心成员,配偶自然是一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2.爸爸妈妈和未成年子女:爸爸妈妈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也依靠于爸爸妈妈的照顾,因此他们一同构成低保家庭成员。
3.已成年但不可以独立生活的子女:这包含在校同意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虽然他们已经成年,但因为仍在同意教育,尚未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也被视为低保家庭成员。
4.其他具备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一同居住的职员:这种类型的人员可能包含其他亲属或家庭成员,只须他们之间存在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且长期一同居住,就能被纳入低保家庭成员的范围。
3、什么人不计入低保家庭成员
在确定低保家庭成员时,以下职员不计入一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连续三年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职员:这种类型的人员因为长期脱离家庭生活,不再依靠家庭的经济支持,因此不被视为低保家庭成员。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合内服刑、劳动教养的职员:因为他们因违法行为而遭到法律的制裁,失去了自由,也没办法为家庭提供经济支持,因此不被纳入低保家庭成员的范围。
3.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别的人员:这一条约为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了肯定的裁量权,允许他们依据具体状况认定其他不应计入低保家庭成员的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