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家庭协议管辖有效吗
婚姻家庭协议管辖一般是有效的。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质联系的地址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用管辖的规定。
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财产分割等类似具备财产权益性质的内容,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不过,若涉及人身关系的婚姻、收留、监护、扶养、继承等纠纷,因其具备较强人身属性,法律规定由特定法院专用管辖,协议管辖不能违背此规定,不然协议管辖无效。总之,需区别纠纷性质,看协议管辖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则有效,反之则无效。
2、婚姻家庭协议管辖的范围有什么
婚姻家庭纠纷中,协议管辖范围主要涉及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在婚姻家庭范围,譬如夫妻之间就财产分割、经济补偿等达成的协议,假如该协议具备合同性质,双方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质联系的地址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用管辖的规定。
比如,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若发生纠纷由某一具体地址法院管辖,这种约定只须符合上述条件就是有效的。不过,涉及人身关系的婚姻、收留、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不可以适用协议管辖,只能根据法律规定的专用管辖等规则确定管辖法院,以保障当事人基本权益和法律适用的统一。
3、婚姻家庭协议仲裁的范围是什么
婚姻家庭协议仲裁范围有限。通常来讲,涉及婚姻关系、收留关系等身份关系的纠纷,不可以仲裁。但假如婚姻家庭协议中有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成本支付、房子居住用等具备财产权益内容的约定,在满足肯定条件下,可就这类财产性纠纷申请仲裁。
应该注意,仲裁协议或条约要合法有效,明确约定仲裁事情等内容。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对仲裁裁决不服不可以上诉。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婚姻家庭协议纠纷时,应小心考虑其优势与局限性,确保符合自己权益保障需要。譬如,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若对财产分割后续存在争议,提交特定仲裁机构仲裁。
婚姻家庭协议管辖的有效性需要仔细甄别。那样,在实质操作中,假如双方对约定的管辖法院存在争议该如何解决?是向刚开始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异议,还是有其他渠道呢?又或者,当协议管辖涉及到多个区域的法院选择时,怎么样确定比较适合自己案件审理的法院呢?这类问题都值得大家深入考虑。假如你对婚姻家庭协议管辖还有更多疑问,无论是关于争议解决方法,还是具体的管辖法院选择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确且详细的解答,帮你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素,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