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安置房公证处有法律效力吗
买安置房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其公证书本身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1.公证并不可以改变房子本身的法律属性或产权情况。换句话说,假如安置房存在产权争议或未获得产权证,即使进行了公证,也没办法改变其不可以买卖或过户的法律障碍。
2.公证的主要用途在于对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行为进行确认,与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用,但并不可以赋予房子合法的产权或买卖资格。
3.在实质操作中,假如交易双方对安置房的产权情况存在疑虑,可以选择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
但务必明确,公证并不是解决产权问题的万能钥匙,对于产权存在缺陷的安置房,仍需小心对待。
2、安置房没产权证能否买卖
法律快车提醒,安置房没拿到产权证一般不能买卖。
1.依据《城市房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能出售。
这意味着,在没获得产权证的状况下,安置房存在没产权证明的障碍,交易这种房子是无权处分,没办法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与办理过户流程。
2.对于没产权证的安置房,建议交易双方维持小心态度。假如确实需要买卖,应先确保房子产权明确、合法,并尽快办理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