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检察院是不是需要重新办理取保候审
当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有必要的需要重新办理取保候审。
1.当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时,检察院有权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第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手段。
2.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案件处置过程中,都有权依据案件状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手段。
3.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法条中是并列关系,各自拥有单独决定取保候审的权力。
4.公安机关的取保候审手段并不会限制检察院后续第三采取同样的强制手段。
5.检察院在决定是不是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进展状况等原因。
2、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目前《刑事诉讼法》中。
1.依据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状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是取保候审的基本法律依据。
2.第七十九条还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期限,即最长不能超越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准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准时公告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3、检察院重新取保候审的步骤
检察院重新取保候审的步骤一般包含以下步骤:
1.案件审察: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取保候审案件后,会第一对案件进行审察,知道案件的基本状况、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与取保候审的必要性等。
2.决定取保候审:经过审察,假如检察院觉得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重新采取取保候审手段,会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明确取保候审的期限和条件。
3.公告与实行:检察院会将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告犯罪嫌疑人,并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规定和义务。同时,检察院还会将取保候审的决定和有关材料送达实行机关,由实行机关负责实行取保候审手段。
4.监督与管理:在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的遵守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根据取保候审的规定和需要行事。
5.解除或变更:假如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检察院会准时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手段。
以上就是检察院重新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在实质操作中,检察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和法律规定,灵活适用这类步骤,确保取保候审手段的正确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