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爸爸妈妈为子女购买的婚房应是哪个
爸爸妈妈为子女购买婚房的归属,需分状况判断:结婚以前购买:若一方爸爸妈妈全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依据《民法典》规定,该房子是子女结婚以前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是夫妻一同财产。结婚以后购买:一方爸爸妈妈全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双方爸爸妈妈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爸爸妈妈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
2、爸爸妈妈为子女购房出资视为借款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有关规定,这需要区别情形。
当事人结结婚以前,爸爸妈妈为双方购置房子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爸爸妈妈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情形一般不视为借款。
当事人结结婚以后,爸爸妈妈为双方购置房子出资的,有约定依约定处置;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置,即一般视为夫妻一同财产,一般也非借款。
不过,假如爸爸妈妈与子女之间有关于出资是借款的明确约定,譬如有借条等书面凭证,那样应视为借款。所以,爸爸妈妈为子女购房出资未必视为借款,重点看是不是有借款约定与出资时间等状况。
3、爸爸妈妈为子女结婚以后购房出资算哪个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分两种状况:当事人结结婚以后,爸爸妈妈为双方购置房子出资的,若没约定或约定不清楚,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地产一般是夫妻一同财产。若爸爸妈妈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则该出资对应的房地产份额是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实践中,明确表示一般需有书面协议等证据证明,譬如赠与协议等。
所以,结婚以后爸爸妈妈出资购房归属需看有无约定及约定是不是明确,以此判断是夫妻一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
在探讨爸爸妈妈为子女购买的婚房应是哪个这个问题时,除去文章中提到的各种情形,还有一些特殊状况值得关注。譬如,假如婚房是一方爸爸妈妈全额出资且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在结婚以后又变更为夫妻双方一同共有,这样的情况下房地产归属又该怎么样认定?又或者,爸爸妈妈出资购买婚房时明确表示是借款,后续这笔钱的偿还及房地产性质会不会有变化?这类问题都可能影响婚房的归属断定。若你对这类复杂状况感到迷茫,想进一步深入知道,那就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