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女方陪嫁的东西可以要吗
离婚时女方陪嫁物品一般能否要回需视状况而定。陪嫁若为结婚以前女方爸爸妈妈明确赠与女方个人的,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全部拿回。若陪嫁是结婚以后女方爸爸妈妈所给,且未明确只赠与女方一人,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女方不可以全部要回。
司法实践中,判断陪嫁物品的性质重点看赠与时间及是不是有明确赠与对象指向。譬如,结婚以前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家具等,一般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结婚以后购买且无特别约定的,则倾向于夫妻一同财产。
2、离婚女方陪嫁算夫妻一同财产吗
离婚时女方陪嫁是不是算夫妻一同财产需分状况看待。
若陪嫁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予女方的,一般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由于这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
若陪嫁是在结婚登记后给予女方的,若无明确约定只归女方,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
比如,女方爸爸妈妈在女儿结婚登记前送了一辆车作为陪嫁,登记在女方名下,那该车就是女方个人财产;若在结婚登记后送车,没明确表示只给女儿,那这辆车就是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
3、离婚女方陪嫁能要回吗
这需视具体状况而定。若陪嫁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予女方的,一般视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回。
若陪嫁是在结婚登记后给予的,若无明确约定只归女方,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在这样的情况下,离婚时要进行分割,而非简单的要回。
譬如,女方爸爸妈妈明确表示陪嫁只给女方一人,且有有关证据,那样离婚时女方可倡导全部要回;若只不过在结婚以后给了女方一些财物,未作特不要说明,那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原因进行分配,未必能全部要回。
当探讨离婚女方陪嫁的东西能否要时,答案并不是简单直接。陪嫁物品的归属一般要依据具体状况断定。若是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一般会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有权要回;如果是结婚以后陪送的,若无明确约定,或许会被视为夫妻一同财产。那如果涉及到一些特殊状况,譬如陪嫁物品有特殊纪念意义或明确约定仅归女方一方所有,又该怎么样认定呢?对于离婚时女方陪嫁物品的有关法律规定及具体归属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