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裁决书是什么内容
裁决书是由专门仲裁机关制作的关于仲裁案件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具体如下:
1.它是仲裁庭行使仲裁权的集中体现,也是申请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依据。裁决书的内容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主要涵盖了仲裁程序事情、争议事实、仲裁庭建议与裁决结果等重点信息。
2.裁决书的内容包含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首部主要写明文书标题、文书编号与仲裁参加好友的基本状况;
正文则详细讲解引言、案情、仲裁庭建议和裁决结果;
尾部则包含裁决的生效说明、仲裁员签名、裁决日期与仲裁委员会印章等必要信息。
2、裁决书的具体构成部分
法律快车提醒,裁决书的具体构成部分主要包含首部、正文和尾部。
1.首部:包含文书标题、文书编号和仲裁参加好友的基本状况。文书标题一般由文书制作机构名字和文书名字组成。
2.正文:正文是裁决书的核心部分,由引言、案情、仲裁庭建议和裁决结果四个部分构成。
引言部分说明仲裁程序事情,包含受理案件的时间、依据、案件编号、仲裁庭的产生和组成状况、仲裁材料提交和送达状况等。
案情部分主要写明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主要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等。
仲裁庭建议部分则包含查明的事实、对双方的争议进行剖析判断与对怎么样承担仲裁成本说明理由。
裁决结果部分则写明裁决事情,包含请求事情的裁决和仲裁成本的裁决。
3.尾部:尾部包含裁决的生效说明、仲裁员签名、裁决日期与仲裁委员会印章等必要信息。其中,“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是裁决生效的法定说明,具备法律效力。
3、制作裁决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制作裁决书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争议事实和仲裁理由的表述:虽然通常情况下应写明争议事实和仲裁理由,但假如申请人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理由,可以不写。
2.引言部分的必要性:引言部分必须要写明受理案件的依据,即申请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和申请人的仲裁申请。这是确保裁决书合法有效的重点所在。
3.裁决结果的明确性和具体性:裁决结果需要明确、具体,便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实行。
既要对双方的请求予以回话,或支持或驳回,分项表述;
又不可以超出仲裁请求,需要是针对双方的请求事情作出的。
在制作裁决书时,还应确保行文有条有理,表达了解、准确。同时,也应该注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仲裁法》等,以确保裁决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