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行使债务人的代位权吗
债权人可以行使债务人的代位权,但首要条件是需要满足肯定的条件。
1.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该行为已经对债权人的利益导致损害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以我们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2.这一权利并不是无条件赋予债权人,而是需要在特定情境下才能行使。具体来讲,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需要是合法、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
债务人需要存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
该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导致了实质损害;
债务人的债权不可以是专用于其自己的债权。
只有同时满足这类条件,债权人才大概行使代位权。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找法网提醒,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债权合法、确定且已届清偿期:这是行使代位权的基础,债权需要明确明确,且已经到了约定的清偿期限。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积极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利益受损。
3.对债权人导致损害: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需要已经对债权人导致了实质的损害,这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要紧首要条件。
4.非专用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的债权不可以是专用于其自己的债权,如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这种债权不可以由债权人代位行使。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和范围,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