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成缘由和概念不同: 借条是基于特定的借款事实产生的借款合同关系,也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凭证:而欠条产生缘由多种多样,可能是基于拖欠货款、给付服务费等其它事实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
(2)适使用方法律不同· 借条适用借贷关系有关的法律,而欠条基于其形成是什么原因适用对应的法律。
(3)诉讼时效的起始期间不同: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需要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自权利人倡导权利之日起三年,但假如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倡导权利,则丧失胜诉权。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该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在该三年内债权人 不倡导权利的,则丧失胜诉权。
(4) 举证责任不同:出借人向法官提供借条作为借款关系成立的凭证,而欠条持有人需要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若他们不予认同,欠条持有人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过程,并提供欠条形成的合法性依据。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