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案情概述
某公司以高息回报为鱼饵,通过传单、宣传讲坛、电话营销推广等方法向社会公众宣传其投资项目,承诺年化收益率高达10%以上。该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吸收资金1000万元。在吸收资金过程中,该公司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付息,并给予投资者肯定的奖励。后因经营不善,公司没办法按期归还投资者本金和利息,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2、案件处置
1.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取证,查明了该企业的犯罪事实。
2. 检察院提起公诉: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察起诉。检察院经过审察,觉得该企业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3. 法院审理: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中,被告人承认了我们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想认罪悔罪。法院觉得,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紧急扰乱了金融秩序,给投资者导致了重大损失,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3、案件剖析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包含:一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二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三是承诺保本付息或者给予投资者肯定的奖励;四是导致投资者损失。
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害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紧急扰乱了金融秩序,给投资者导致了重大损失。该行为不只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公平性和稳定性,还可能致使投资者陷入困境,甚至陷入破产的境地。
3. 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要程度: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紧举措。对于此类犯罪行为,需要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