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将抵押物变卖构成犯罪吗
债务人将抵押物变卖,通常情况下不构成犯罪。
1.除非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有明确的约定禁止变卖抵押物,不然抵押人有权变卖或出售我们的抵押财产。在这一过程中,抵押权的效力并不因抵押财产的出售而遭到影响。
2.《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明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出售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根据其约定。抵押财产出售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3.若抵押人出售抵押财产,应准时公告抵押权人,若抵押权人可以证明抵押财产的出售可能损害其抵押权,可以请求抵押人将出售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进行提存。
4.出售价款超出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则由债务人负责清偿。
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状况下,债务人将抵押物变卖并不构成犯罪。
2、债权人能否用债务人物品抵债
债权人能否用债务人的物品抵债,取决于具体状况。
1.假如债务设立了抵押,且债务人逾期不还款,债权人可以用债务人抵押的财产来抵债,这是合法的。除此之外,假如债务人赞同用其财产来抵扣债务,债权人同样可以用债务人的财产来抵债。
2.假如既未设立抵押,债务人也不认可用财产抵债,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财产抵债的,则是违法的,构成对债务人财产的非法侵占。
3.《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达成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因此,债权人用债务人物品抵债的合法性,需基于抵押权的设立和债务人的赞同。
3、抵押人和债务人可否为同一人
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个人。
1.在债务关系中,债务人是直接负责偿还债务的人,而抵押人则是以我们的财产提供担保,保证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人。
2.债务人可以自己提供财产作为抵押物为自己担保,也可以找第三人作为担保人提供抵押担保。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你,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即债务人用我们的财产为自己设定抵押权;也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即第三人用我们的财产为债务人设定抵押权。
3.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无论是债务人还是第三人作为抵押人,只须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达成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均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所以,抵押人和债务人能否为同一人,取决于债务人和抵押人是不是为同一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