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来如何解决
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来,第一应确认事故是不是是保险责任范围,若事故确实在保险责任之内而保险公司未能准时响应,受害人可采取以下手段:
1.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借用监管力量促进保险公司履行职责;
2.选择司法渠道,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方法维护自己权益,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理赔期限的问题。
依据有关规定,被保险人应在事故处置结案后3个月内提出理赔申请,或在接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公告后的1年内领取应得赔款,不然可能被视为自动舍弃权益。
2、保险公司拒赔的应付办法
面对保险企业的拒赔决定,被保险人应维持冷静并采取有效应付办法。
1.核实拒赔理由是不是合理,确认事故是不是确实是保险合同约定的拒赔情形。
2.若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赔,被保险人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维权:
向保险公司内部的投诉中心反映状况,需要重新审核理赔申请;
若保险公司坚持拒赔,可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投诉,寻求监管部门的帮忙;
聘请专业的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筹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争取合法权益。
3、保险公司可拒赔的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你,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保险合同未生效:如新车无临时牌照或临时牌照过期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2.未按规定年检或未通春节检:汽车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或年检未通过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同样不承担赔偿责任。
3.维修期间发生保险事故:汽车在维修期间内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均不予以赔偿。
4.撞到自己家人:依据部分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事故中受伤或死亡的,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
5.保险费交清前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费尚未全额缴纳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6.事发超越48小时:部分保险公司规定,事故发生超越48小时后才报案的,保险公司或许会拒绝赔偿,但具体状况需依据保险合同条约确定。
被保险人应充分知道上述拒赔情形,并在事故发生后准时与保险公司交流,确认理赔事宜,防止因不知道有关规定而错失理赔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