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紧急联系人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贷款紧急联系人的主要责任:
1.在债权人没办法直接联系到债务人时,帮助债权人知道债务人的有关状况。这一责任是明确的且有限的,即紧急联系人并不对债务人的全程债务承担任何直接责任。
2.当债务人逾期未还款或债权人需要知道债务人的最新动态时,假如没办法直接联系到债务人,债权人或许会转而联系紧急联系人,询问债务人的联系方法、住址或其他有关信息,以便更好地追回债务或知道债务人的情况。
法律快车提醒你,贷款紧急联系人的义务:
1.紧急联系人只需要在能力范围内提供所知信息的义务,不需要为债务人的违约行为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2.紧急联系人虽无直接责任,但也应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向债权人提供所知信息,不能故意隐瞒或提供不真实信息。
3.紧急联系人也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提供超出其知道范围的信息,或在债权人频繁骚扰、超出合理询问范围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紧急联系人是不是承担债务
紧急联系人并不承担债务。
1.在贷款合同中,紧急联系人一般只不过作为债权人在没办法联系到债务人时的备用联系方法存在,其身份并不等同于担保人或一同债务人。
因此,无论债务人是不是按时还款,紧急联系人均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债权人无权需要紧急联系人代偿债务,也无权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而对紧急联系人采取任何法律手段。
2.紧急联系人应明确我们的法律地位,防止被债权人误觉得是债务人而遭受麻烦和损失。
3、贷款紧急联系人有关法律
关于贷款紧急联系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国内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1.但依据《中国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有关规定,大家可以间接推导出紧急联系人在贷款合同中的法律地位。
第六百六十七条所概念的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借款人和贷款人,紧急联系人并不是其中任何一方。
第六百六十八条关于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的规定也未提及紧急联系人的有关权利和义务。
因此,在法律层面上,紧急联系人并不承担贷款合同中的任何法律责任和义务,其只需要在债权人联系不上债务人时,帮助债权人知道债务人的有关状况,且这一责任是有限的、非经济性的。
2.紧急联系人应明确我们的法律地位,防止被卷入非必须的法律纠纷中,债权人也应尊重紧急联系人的合法权益,不能无故骚扰或需要其承担不应有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