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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与着火罪有什么区别

www.zhunnen.com 2025-07-15 刑事辩护

一同点

都是风险公共安全的行为,客观上表现都与失火有关,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

不同的地方

(一)主观方面:

放火罪:主观故意,明知我们的行为会发生风险社会的结果,并且期望或者放纵这种结果发生。

着火罪:过失,应当预见我们的行为可能发生风险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防止,以致发生风险结果。

(二) 刑事责任年龄不同:

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可构成。

着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同时在情节追诉标准上,放火罪为危险犯,只须放火行为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即可构成放火罪。而着火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1、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的,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导致公共财产或者别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导致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子与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导致森林失火,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的,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导致紧急后果的情形。

放火之心不可有,

防火之心不可无。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修正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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