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和借条的法律效力如下:
借条是指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
收据是指在收到财物时接收人给送达人开具的证明这一出货事实的凭证。
收据不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在开具收据时并没到期通过给付来“赎条”的意思表示。
一般情况下,收据的用处是用来消灭在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大家为了赎回借条,在给付债权人货款的同时会需要债权人给大家打一个收据,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
单凭收据向法院起诉,需要开具人履行义务,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使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含借款类型、币种、作用与功效、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法等条约。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赞同的,可以展期。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