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有什么区别
1、赔偿原则不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依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2、保障范围不同:除去《条例》规定的个别事情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情。
3、具备强制性:依据《条例》规定,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可以拒绝承保、不能拖延承保和不能随便解除合同。
4、依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约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根据交强险业务大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5、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6、第三者责任险在交强险赔偿后予以补充赔偿。
7、第三者责任险并不区别责任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