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是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置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 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 抵押权人将它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 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流程,
5.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成本后,交给抵押权人。
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是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置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 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 抵押权人将它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 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流程,
5.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成本后,交给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