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责任有约定根据约定,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不可以承担债务时,也就是在债务人被起诉、强制实行后仍然没任何财产的状况下,债权人方可需要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通俗来讲,债主要先找欠债的人履行之后,再来找你履行。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倡导债务人和担保人中一方或两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也就说债主可以越过欠债的人,直接找你还钱。但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担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