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其他人担保的贷款算自己负债吗
帮其他人担保的贷款,在配偶不知情或者没追认的状况下,算自己负债。这一判断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该条约明确指出,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才是夫妻一同债务。
因此,假如担保行为是担保人个人名义进行,且未得到配偶的赞同或追认,同时该担保债务也非用于家庭平时生活需要,那样该债务便是担保人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一同承担。
2、担保人应承担的债务比率
担保人应承担的债务比率,法律上并没具体的规定,而是依据担保责任的不相同种类型来划分,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1.对于一般保证人,其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实行仍不可以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2.对于连带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找法网提醒你,这意味着,连带保证人的责任更重,可能需要承担全部的债务责任,具体比率则取决于保证合同的约定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个人债务的具体范围
个人债务的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状况: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这意味着,假如夫妻双方有明确的债务分担约定,并且该约定并不是为了逃避债务,那样该债务便是个人债务。
2.一方未经他们赞同,擅自资助与其没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也是个人债务。
3.一方未经他们赞同,一个人集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一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同样是个人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个人因违法行为所负的赔偿责任等,也是个人债务的范围。
这类规定均依据《民法典》的有关条约进行讲解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