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档案存档期限是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档案的存档期限为20年时间。这一规定源自《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规范》第八十三条,其中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根据《交通事故案卷文书》标准,打造交通事故档案。
当交通事故案件办结后,需按规定编号、装订成册,并按顺序排放,以确保档案的妥善保存。这一期限的设定旨在确保交通事故档案的长期可追溯性,为后续的司法审察、责任追究等提供要紧依据。
2、交通事故档案保管有什么规定
交通事故档案的保管有着严格的规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确定专人负责交通事故档案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对于适用浅易程序处置的交通事故,应根据交通事故统计月度装订成册,并填写索引,以便于查阅。
3.而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置的交通事故,则需分正卷、副卷,实行一案一档的管理方法,以确保档案的详细和全方位。
4.对于发生在道路以外的交通事故,也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另行建档、保存,以扩大档案管理的适用范围。
3、交通事故处置步骤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处置步骤依据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是不是存在争议而有所不同。
1.若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存在争议,应立即报警,并在设施受损的状况下标明事故汽车地方,将汽车移至没有妨碍交通的地址。
2.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将制作事故认定书,并当场出货当事人。在此过程中,假如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不认可由交警调解或拒绝签字,交警将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状况后出货当事人。
3.若当事人一同请求调解,交警将当场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共识后,当事人可持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若调解未达成共识或调解达成共识不履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4.若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则可自行撤离现场,并填写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址、天气、当事人名字、汽车驾照号、联系方法等信息的协议书或文字记录,一同签名后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方法。
法律快车提醒,这一步骤旨在迅速、高效地处置无争议的交通事故,降低交通拥堵和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