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后残疾了,要做三期鉴别吗
交通事故后残疾了,受害人确实需要考虑进行三期鉴别。三期鉴别,即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的鉴别,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的要紧参照标准。
假如受害人与侵害人可以达成调解协议,那样可能可以省去三期鉴别的步骤。但在法律实务中,尤其是当侵害人对大夫的病假单提出异议时,法院一般会倾向于通过三期鉴别来确定最后的赔偿标准。
因此,为了确保自己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进行三期鉴别总是是必要的。
2、三期鉴别怎么样申请与成本承担
关于三期鉴别的申请,一般是在受害人伤情相对稳定的状况下提出。在申请伤残鉴别的同时,受害人应当一并提出“三期鉴别”的申请,包含误工期限、护理期限和营养期限的司法鉴别。
1.即便受害人的伤情达不到伤残等级,也仍然可以申请三期鉴别,由于没伤残并不等同于无需误工、护理和营养的时间。
2.至于三期鉴别的成本,一般由申请人先行垫付,最后由责任方根据责任比率承担。因此,在进行三期鉴别前,受害人应做好相应的成本筹备。
3、三期鉴别所需材料及法律维权
进行三期鉴别时,受害人需要筹备一系列有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病历、出院小结等医疗资料。这类材料是鉴别机构做出三期鉴别结论的要紧依据。在医疗期间,受害人务必注意采集并妥善保管好这类材料。
1.为了确保医疗资料的真实性,受害人还应提醒大夫在这类资料上如实填写具体的病情。假如受害人期望借助法律方法维护自己权益,可以在进行三期鉴别后,依据鉴别结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进行调解。
2.如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忙,以确保自己权益得到准时、合法的保护。假如期望可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建议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快车进行在线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将为其提供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