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双闪倒车被撞,是后车责任吗
开双闪倒车被撞,责任的断定并不是以偏概全,而是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具体状况来做出认定:
1.开启双闪灯虽然是一种警示行为,但它并不等同于免除去倒车方的全部责任。在断定责任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有哪些用途与过错的紧急程度。
2.假如后车未维持安全距离或未注意前方汽车动态,致使追尾事故,法律快车提醒,那样后车非常可能需要承担肯定的责任。
3.假如倒车方在开启双闪灯的状况下,仍然未确保安全倒车,譬如未察看后方来车状况,那样倒车方也会需要承担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责任的划分可能包含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具体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2、出租车开门撞人责任划分
乘坐出租车时,假如乘客开门不慎撞到行人,责任的划分主要取决于乘客与出租车司机双方的过错程度:
1.假如出租车司机在指定地方停车并且已经提醒乘客开车注意安全,那样司机在此类事故中一般不承担责任。
2.假如司机未尽到提醒义务或者停车地方不当,致使乘客开门时撞到行人,那样司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于乘客而言,假如他们在开门时未注意察看后方来人状况,或者明知后方有行人仍然强行开门,那样乘客就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第一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则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