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儿子主动告诉王女性支持她离婚。作为全职太太,王女性对老公的买卖和账户一无所知,因此其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经过梳理,法院发现陈先生的隐匿资产及购房款走向,三年来,其向爸爸兄弟频繁转账,金额高达上千万。最后法院宣判,夫妻一同拥有些4套房子均归王女性所有。另外,王女性还将向小蓝追讨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赠与其的财产。现在案件正在审理中。在整个事件中,陈先生的行为紧急违反了道德和法律规定。他不只出轨并与情生活下孩子,还将给情人的购房款登记在小蓝姐姐的名下,损害了王女性的感情。值得一提的是,王女性能否向小蓝追讨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赠与其的财产呢?答案是当然可以!依据国内《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1)薪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常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国内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不止是传统婚姻家庭观念、道德的需要,更是《民法典》婚姻编对夫妻双方的法概念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将夫妻一同财产擅自免费赠与第三者,是无权处分,紧急损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且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因此,本案原配可以向法院起诉需要小蓝返还财产。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