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属怎么样得知开庭时间
家属得知开庭时间的方法,一般是通过法院向受送达人(即被告人)送达诉讼文书的过程中间接获知的,具体如下:
1.当法院立案后,会根据法律规定和程序,将开庭时间等诉讼信息包括在诉讼文书中,一并送达给受送达人。
2.假如受送达人是公民且本人不在,法院会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此时家属即可从签收的诉讼文书中得知开庭时间。
3.家属在签收诉讼文书时,应仔细查询文书内容,其中会明确记载开庭的时间、地址与案件的有关信息。
4.家属作为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有义务将诉讼文书的内容准时转告给受送达人,并确保其可以按时出庭应诉。
5.假如家属对诉讼文书中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与时向法院咨询或寻求法律帮助。
2、开庭传票送达方法及期限
1.开庭传票的送达方法多样,包含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与公告送达等。这类送达方法的选择取决于受送达人的具体状况和法院的实质状况。
直接送达是最常见的方法,即法院派专人将传票直接送交给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诉讼代理人等。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传票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状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则是通过其他法院或邮政部门代为送达传票。
2.至于送达期限,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快车提醒,在通常情况下,开庭传票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开始送达,并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合理时间内安排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