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书应附带的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与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别,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别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有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情况好的,应提交薪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状况的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有关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同财产的证据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地产的,应提交房地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字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字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汽车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离婚诉讼书证明他们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企业的工商登记状况、出资的证明等;
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需要有有关的证据佐证;
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需要提交协议书等有关的证据。
5、离婚诉讼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