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了案件是否就结束了
拘留了,并不是着案件就已经结束。
1.拘留,尤其是行政拘留,一般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一种制裁手段,是行政处罚的一种。
它的推行标志着对违法行为的初步认定和处置,但并不意味着整个案件的终结。
2.行政拘留是对违法行为人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旨在惩戒违法行为并维护社会秩序。然而,拘留的实行并不等同于案件的全方位处置。
3.在拘留实行完毕后,有关机关可能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以确定是不是还有其他违法行为或涉案职员需要处置。
4.被拘留人也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拘留决定进行挑战。
因此,拘留只不过案件处置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非终点。
2、行政拘留完是不是算结案
找法网提醒,在通常情况下,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被治安拘留(也是行政拘留范畴)可以视为一种结案方法,但并不是绝对。
1.行政拘留的实行,一般意味着对违法行为人的制裁已经推行,且在一定量上达到了惩戒和教育的目的。
因此,在行政拘留实行完毕后,假如没其他违法行为需要追究,且被拘留人没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那样该案件可以视为已经结案。
2.行政拘留并不是对所有违法行为都能起到彻底的解决用途。在某些状况下,行政拘留可能只不过案件处置的一部分,后续还可能涉及其他法律程序,如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
因此,在具体案件中,是不是结案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和法律程序进行判断。
行政拘留的特点有哪些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方法,具备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1.严厉性:行政拘留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进行的一种最严厉的制裁手段之一。它直接限制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因此具备较大的惩戒力度。
2.特定机关实行:行政拘留的裁决权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这意味着只有拥有相应权限的公安机关才能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并实行。
3.期限限制: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这一规定既保证了处罚的准时性,又防止了过度限制人身自由的问题。
4.与刑事处罚有什么区别:行政拘留与刑事处罚(如拘役)有着本质有什么区别。前者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后者则是刑罚的一种。
行政拘留主要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
刑事处罚则适用于触犯刑法的行为人。
5.与其他行政强制手段有什么区别:行政拘留还不同于行政扣留等行政强制手段。
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一般用于调查取证或预防风险发生。
行政拘留则是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的一种制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