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旧疾复发怎么样申请工伤
伤残军人旧疾复发时,需要根据特定步骤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如下:
1.伤残军人需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明确说明旧伤复发的状况。这一步骤是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首要条件。
2.依据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公告申请人、直系亲属及所在单位。
3.该部门还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有关各方,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这一步骤确保了伤残军人可以准时获得应有些工伤医疗待遇,尽管他们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其他工伤保险待遇仍应得到保障。
2、旧疾复发工伤认定需什么材料
找法网提醒,申请旧疾复发工伤认定时,伤残军人需筹备一系列必要材料。
1.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址、缘由及伤害程度。
2.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及工作状况。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也是必不可少的,它们可以证明旧伤的复发状况。
4.对于因公、因战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伤残军人证》与劳动能力鉴别机构作出的旧伤复发的鉴别证明。
5.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在1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需在30日内完成补正。
旧伤复发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旧伤复发工伤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职工原在军队工作,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
2.这一条约为伤残军人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时申请工伤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它确保了伤残军人在复员或转业后,即便旧伤复发,也能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从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