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贫办是什么部门管
扶贫办,全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隶是地方政府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是负责扶贫资金和扶贫基金的划拨、管理、监督工作的专门机构。
1.扶贫办作为该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它在行政上可能归是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如农业农村部门或进步改革部门等,但其在扶贫工作中的职能是独立且至关要紧的。
2.扶贫办不只负责扶贫资金的分配和管理,还承担着扶贫项目的审批、监督和评估等职责,是扶贫工作的要紧实行者和监督者。
2、申请扶贫补助渠道
申请扶贫补助渠道:
1.可以向当地的农业局、农办、财政局、农综办等部门咨询和申请。这类部门每年都会有有关的扶贫补助项目,涵盖农业、林业、旅游、科技等多个范围,补助金额从几万到几百万不等。
2.可以向水利局、环保局、老区扶贫办、经贸局等部门知道有关信息。这类部门虽然扶贫补助资金相对较少,但也有一些针对性的项目可以申请。
3.在具体申请时,应依据项目的性质和所在区域的实质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有关部门和科室进行申请。
假如申请的是与“菜篮子”工程有关的项目,可以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咨询;假如申请的是扶贫资金,则可以直接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办)申请。
3、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保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通过政府帮助贫困区域加强人才开发、健全农民工市场、提升临时工基本待遇等手段,促进贫困区域生产进步。
1.具体来讲,扶贫工作包含拟定和推行扶贫规划、推进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专项扶贫行动,与加大扶贫资金管理、监督和用等方面的工作。
2.扶贫工作的目的是降低和消除贫困,达成一同富裕。截至2015年底,国内还有56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区域县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因此,扶贫工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法律快车提醒,通过扶贫工作,旨在帮助这类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