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瓶车追尾小车哪个负责
电瓶车追尾小车的状况下,一般是由电瓶车负责。这一结论是基于电瓶车在行驶过程中未能维持安全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避让手段,致使与前方小车发生追尾事故。
1.具体责任归属还需由交通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这是由于在实质事故中,可能存在多种原因致使事故的发生,如小车忽然刹车、电瓶车超速行驶等,这类原因都会干扰责任的断定。
2.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有哪些用途与过错的紧急程度来确定责任。
若因电瓶车一方的过错致使事故,则电瓶车承担全部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则依据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若事故是交通意料之外事故,则各方均无责任,若一方当事人故意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则他方无责任。
2、追尾事故责任怎么样认定
追尾事故责任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多个原因。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有关证据等,对事故发生的经过进行详细知道。
2.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有哪些用途与过错的紧急程度,进行责任认定。
3.若电瓶车在行驶过程中未能维持安全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避让手段,致使与前方小车发生追尾事故,则电瓶车非常可能被认定为责任方。
4.若小车存在忽然刹车、违规变道等行为,也会对事故责任产生影响。
因此,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据和信息,以便公正、客观地认定事故责任。
3、追尾事故处置办法及步骤
法律快车提醒你,追尾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根据以下办法及步骤进行处置:
1.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后,汽车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采取手段保护现场,预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2.协商处置或报警:若事故未导致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置损害赔偿事宜。若导致人身伤亡,则应立即抢救受伤职员,并飞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举报逃逸行为:若发生事故后汽车逃逸,目击职员和其他知情职员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警察举报。
4.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警告标志:发生事故后,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手段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飞速报警。
5.记录事故信息并撤离现场:
若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可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址、他们当事人的名字和联系方法、机动车辆牌号、驾照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等信息,并一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若对事故事实及成因存在争议,则应飞速报警并等待交警到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