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审判决书什么时间可以申请实行
二审判决生效后,从被实行人收到的二审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1日起两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实行。
1.依据国内《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实行的期间为二年。在这二年内,假如出现实行时效暂停或者中断的状况,将适用诉讼时效暂停或者中断的规定来计算实行期间。
2.两年的实行期间的起算日系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1日起算。假如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那样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将作为起算点。
3.若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则应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对于二审判决这一生效的终审判决,自被实行人收到二审判决后,假如二审判决规定了履行期间,则从二审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1日起算两年实行时效;
假如二审判决是保持原判等判决,则按一审法院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算两年实行时效。
2、申请实行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关于申请实行的时间,有以下具体规定:
1.被实行人有财产可供实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实行案件则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应该注意的是,暂停实行的期间应当扣除在外。
2.若遇见特殊状况需要延长实行期限,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同时,申请延长实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越六个月仍未实行完毕,申请实行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实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察后,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肯定期限内实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实行或者指令别的人民法院实行。
这类规定旨在确保实行程序的效率性和公正性,同时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