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男方亲属、被告人妈妈甄女性在宣判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没民事赔偿,儿子当庭就提出上诉。”
甄女性表示,女方到今天未退还彩礼,曾多次联系女方想要谅解书他们没赞同。
今年9月,法院曾组织调解,甄女性觉得调解就是认下强奸,不认可调解,儿子到今天仍被关押在看守所,“还有10天就8个月了”。甄女性说,他们提出的证据中包括当时女方右手手臂上的淤青。
订婚第4天女生报案男方称女方收10万彩礼还要房本加名
甄女性介绍,5月1日,在中间人见证下,27岁儿子和24岁女子举行订婚宴会,男方给了女生一半彩礼10万元(迎娶时付另一半)和一枚7.2克金戒指,她和老公还有儿子一同在字据上摁了手印,承诺结婚一年后,面积90多平米的婚房房地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订婚当日,两位准新人的签字摁手印签订的订婚收彩礼协议显示,如结结婚以前男方反悔,订婚戒和10万元彩礼款女方不予返还;如结结婚以前女方有反悔,订婚戒和10万元彩礼需要返还男方。
5月2日,根据当地风俗,女方举行回门宴。当日下午,两位准新人回到婚房发生关系。
“女方当天让我儿子立刻回家要房本,加上她的名字,把后面迎娶时要给的另外10万元彩礼给她。当时大家没那样多钱,房本也不在手跟前,她就闹情绪,告我儿子强奸。”
甄女性告诉记者,当日准丈母娘找准女婿谈话并录音,需要需要房地产证上加名并补上剩下10万元彩礼。
订婚第4天,也就是5月4日,女生向阳高县警方报案称被小伙强暴。
甄女性说:“5月4号,我在县公安局当着民警的面写了保证书,承诺给她加名。
5月5号家人拿回来房本,但女方说晚了,说不珍惜她。”
5月5日,甄女性的儿子涉嫌强奸被警方从婚房带走立案调查,后被刑拘,6月26日被起诉到阳高县法院,8月24日开庭。
开庭40多分钟宣判男方称依据女方供词推导出被告人有罪
甄女性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今天上午8点半在阳高县法院,“从开庭到宣判最多也就40多分钟。”“法庭定罪的原因是女方反对结婚以前性行为,譬如说女方问我儿子,我儿子说‘订婚是不能否认的事实’,人家说‘强暴我闺女也是不能否认的事实’,当时我儿子就‘嗯’了一句,就说我儿子承认了。”
甄女性明确表示:“我儿子不同意判决,法官问我儿子时,我儿子当庭就提出上诉。”“从法官今天上午宣读,总体大家听下来全部采纳的是女方说法。”
引使用方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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