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夫妻一方自行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夫妻一同债务,意图侵吞另一方财产的状况并不少见。如有证据证明夫妻一方伪造夫妻一同债务,意图侵吞另一方财产的,该种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夫妻中的另一方不承担任何偿还责任。虽然结果上该种行为可能对夫妻另一方的财产权利未导致实质影响,但夫妻一方伪造夫妻一同债务,意图损害另一方财产权利的行为,法律需要对此进行惩戒,在夫妻财产分割上少分就是直接的惩罚。
夫妻中的一方为了达到降低他们分得财产数目的目的,不惜牺牲我们的利益,使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以外的方法,任意用、处分夫妻一同财产,给夫妻一同财产导致无谓的损失,也是紧急侵犯配偶的财产权利,构成民事侵权。
大家了解,只有发生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这几种情形时,才能按本条规定对侵犯夫妻一同财产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若是离结婚以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另一方可以第三诉讼请求分割。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