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第一案现出"交强险条例"五大不足
7月3日发生的一块机动车辆与骑车人的交通事故中,用户沈某被判无责。保险公司以双方签订的是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不可以根据交强险无责赔付为由,拒绝赔偿用户垫付的被撞人医疗成本1500余元,沈某遂将它承保公司———**东城支公司诉至东城法院,这是交强险推行后出现的第一块案件。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因为交强险条例不够明确所致。
●过渡期三者险无责不赔::::::最高法院明确“对接期”交通事故赔偿方法::::::保监会明文规定,“已购买商业三者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者险保单继续有效,期满后,应准时投保交强险。”而这“继续有效”的商业三者险能否起到交强险的保障用途,保监会一直没明示。定义的模糊不清势必引发纠纷,沈某的官司被很多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各家保险企业的常见担心,一旦宣判用户胜诉,以后将招致更多的类似索赔,经营风险成倍放大。
8月9日,**东城支公司同意了用户沈某提出的索赔需要,官司以原告撤诉告终。据人保内部人士透露,正是基于不愿有商业三者险无责也赔偿的判例出现,**人保拒赔在先,服从调解认赔在后。用户沈某是以商业险成功索赔交强险的第一人,可能也是最后一人。
据新*社报道,近日,最高法院在抄送给保监会的文件中初次明确,“1日以前的第三者责任险性质为商业保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发生后,各地法院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要想得到最高1.2万元的无责赔偿,持“有效”的旧版商业三者险用户同样需为1050元的交强险买单。
●为肇事车赔钱跑腿不合理保监会产险部主任郭*践对此表示,“7月1日后起期的商业汽车保险商品都进行了与交强险责任相搭配的调整。到明年7月1日将来,新老保单并存的问题将不复存在。”此案确属过渡期的暂时现象,但交强险引发的争议远不止于此,无责赔偿更遭到了保险双方的质疑。
两车相撞,依据交强险条例,无责的一方应在400元限额内赔偿肇事汽车的损失,只此一条,原本仅需向一家保险公司索赔的案件变成两家保险公司都需处置。当无责汽车的损失在元以上时,超出部分轮到商业三者险赔偿,案件又升级为3件,保险公司和用户都将投入2倍以上的精力和人工。
某公司定损中心与一位被追尾,却因未带保险单不予定损的用户发生了争执。以往的商业三者险,无责的一方仅需出示行驶证,自从交强险颁布,保险单也是需要提供的单据,由于需要确定被撞的用户是不是投保交强险,以扣除无责赔偿。据定损职员透露,近期天天都有类似的争执情形发生。为简化用户的索赔手续,在保监会督促下,人保、太保、平|安、大|地和**联合北京五家主要财险公司达成临时协议———“全责方”保险公司可先垫付400元无责赔偿,并认同彼此的定损标准。而这5家以外的用户仍免不了要为肇事者奔波索取无责赔款。即使作为5家之首的人保,其各支公司之间并没代付赔款的服务,其他4家可能要为这400元跑一趟房山或是延庆。“连职员本钱都不够”,企业怨声迭起。“应该取消交强险中机动车辆之间纯车损的无责赔偿”,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一位教授表示。
●多车事故如何赔没人懂除此之外,交强险条例还有很多细节不够合理或有待健全。“我干汽车保险10年了,可目前一提起交强险就头疼,”某保险公司理赔经理坦言,“以简单的3车追尾事故为例,假定前面的A、B两车无责,最后的C车负全责,交强险的操作实务规定,在元财产损失限额内,A、B车均分。如A车损失为200元,B车损失为元,将出现损失总额为2200元,却只能得到1200元的赔款。假如在多车事故中,每辆车都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该怎么样赔偿哪个也不了解。这种事故非常容易见到,一旦出现了,只能几家保险公司商量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