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们全责车祸,保险金额不足可否追赔
在他们全责的车祸中,若保险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受害人是可以追赔的。法律并没规定全责方需要垫付修理汽车费或其他有关成本,但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应先行赔付。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根据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当保险金额不足以覆盖实质损失时,受害人有权向全责方继续追索剩余部分的赔偿。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如提起诉讼,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全责方需赔偿什么成本
交通事故中,全责方需要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这类成本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别费、残疾赔偿金(若导致残疾)等。
这类成本的赔偿顺序一般是先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再由他们依据责任认定状况进行赔偿。
因此,全责方在面临交通事故赔偿时,应充分知道并筹备足够的资金以应付可能产生的各项成本。
3、全责方怎么样申请保险理赔
全责方在申请保险理赔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需要事前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第三者责任保险”;
2.事发后应准时向当地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并确保报案被受理;
3.汽车需在发生事故前已经参加年度审验,且驾驶员需持有合法有效的驾照件;
4.驾驶员需无故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在满足这类条件后,全责方可以根据保险企业的理赔步骤进行申请,包含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调查等。保险公司将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合同条约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