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商业秘密的条件有什么?
1、不为公众所了解
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点,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题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了解”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倡导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范围”,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不同的最显著特点,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首要条件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随便获得的信息,没办法藉此享有优势,法律亦不需要给予保护;一项已经公开的秘密,会使其拥有人失去在角逐中的优势,同样也就不再需要法律保护。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3款规定:“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备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备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角逐优势。”该讲解揭示了商业秘密的本质特点。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指的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具备确定的实用性,是达成商业秘密价值性的势必需要。一项商业秘密需要可以用于制造或者用才能为其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正因为商业秘密的实用性,哪个只须学会了商业秘密,哪个就势必可以将之用于实践。
4、采取了保密手段
商业秘密的保密性是指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肯定的保密手段,从而使普通人不容易从公开途径直接获得,该要件强调的权利人的保密行为,而不是保密的结果。之所以有此规定,因法律鼓励为权利而斗争者,不应保护权利上之睡眠者。保密性的客观存在,致使角逐对手在正常状况下通过公开途径很难直接获悉该信息。
国内《反不正当角逐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了解、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备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手段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包含什么?
商业秘密包含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办法,产销方案,顾客名单、进货渠道情报等经营信息;
生产配方、工艺步骤、技术秘诀、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商业秘密被侵犯如何解决?
1、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平时解决民事纠纷的办法。假如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与侵权人进行调解、和解,需要停止侵权、恢复名誉并做适合赔偿。
企业应当注意到,假如采取行政、刑事、民事诉讼等法律渠道解决纠纷,都或许会导致商业秘密进一步扩散,所以协商解决是解决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问题的最重要策略。
2、经济仲裁
企业在平时经济往来中,有时商业秘密或许会被顾客泄漏、侵犯。在此状况下,可以参考双方交易合同、加工合同、出售合同或合作合同之中的仲裁条约申请仲裁。假如事先没约定仲裁条约,但侵权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也可到当地仲裁机申请仲裁。
国内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规范。裁决作出后,任何一方不可以再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有益于节省资源物力。
3、劳动仲裁
根据国内《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情,对企业导致经济损失的,与劳动者跳槽到新用人单位,一同侵犯商业秘密导致原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根据《中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置条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种办法是劳动法上的救济,主要适用于职工流动违反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状况。
4、行政投诉
国内《反不正当角逐法》第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角逐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20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参考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还可以寻求政府机关保护,在向工商部门举报时应当提供商业秘密及侵权行为的有关证据,并且应当根据案件的重大、复杂程度,向不同管辖级别的工商行政部门提出。企业采取这种渠道维权的,除去可以申请责令停止侵权以外,还可需要赔偿并返还载有商业秘密的资料。
5、刑事报案
国内《刑法》第219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导致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导致特别紧急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偷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披露、用或者允许别人用以前项方法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守旧商业秘密的需要,披露、用或者允许别人用其所学会的商业秘密的。”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213条至第219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拉责任职员,根据本节中该条的规定处罚。”
因此,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与时公安机关报案需要处置。但通过这种渠道解决时,假如案件涉及到很专业的常识,应当提供有关资料让公安机关侦查职员尽快知道熟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拓展侦查工作。
律师提醒:刑事渠道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最强大盾牌。企业通过刑事渠道解决商业秘密侵权,可以采集到一些在民事诉讼当中没办法采集到的证据,既能够追求侵权人的刑事责任,也可以获得经济赔偿。
6、民事诉讼
国内《民法通则》、《反不正当角逐法》等法律规定,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就商业秘密侵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该注意时效、管辖、证据、被告主体和请求赔偿金额等问题上的正确处置,防止最后因诉讼经验、方法不足而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