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合同双方的身份应合法
在购买产品房时,必须要以我们的名义,如和别人共买,最好一同作为买受人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同时,双方应约定产权比率,以免事后产生纠纷。在购买前应仔细审察他们是不是为开发商,开发商的《国有土地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是不是齐备有效。必要时,应查询开发商营业执照副本,审核是不是通过当年年检与是不是有房产开发经营资格。
2、不要随便相信广告和样板房
开发商总是在广告中大肆宣传房子的种种“优势”和价格的“低廉”,对房子极力包装,总是交房后才发现实质状况和广告中的描述相去甚远,因此,签协议时应尽可能将广告中的内容写入购房合同或作为合同附件,如此有益于制约开放商。不要“迷恋”开放商展示的样板房,而放松了对房子问题的审察,样板房和实质差距颇多,为防纠纷,建议将样板房用拍照、录像等形式予以固定,以保证以后出现问题时索赔有据。
3、正确理解认购书的性质
时下的产品房销售中,时尚着一种在正式签订交易合同之前签订认购书的做法,同时交纳肯定数额的认购金或定金。对于认购书的性质问题,依据最高法院司法讲解的规定,在拥有肯定条件的状况下,认购书具备产品房交易合同的效力,同时,在认购书中应明确所交的认购金是“定金”还是“订金”,定金在不买房时会丧失,开发商毁约时须双倍退还,而订金在不买房时可以需要退还,买房时直接冲抵购房款。
4、对购房合同的每一个条约仔细审察
目前开发商用的通常都是政府部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相对来讲对双方都比较公平,但应当特别注意付款、面积、物业管理等条约。在按揭方法付款的状况下,应约定假如银行按揭失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该退还买方所付全部款项等内容。对房子面积应约定了解,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的比率、误差处置方法等。对物业企业的选聘应确定,以预防更换物业公司增加物业管理等成本。
5、预防开发商在签字盖章时偷梁换柱
在签订产品房交易合同时,开发商总是会要购房者先签字,自己后盖章,这种做法对购房者很不利,尤其是遇见一个缺少诚信的开发商,风险更大,所以应坚持开发商先盖章后签字,实在不可以应同时进行,签字时不留空白处,加盖骑缝章,以预防开发商偷梁换柱,不然,一旦交了首付款,就会受制于人。同时,他们的印章必须要是开发商的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以上就是华律网记者为你筹备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