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位追偿能追回来吗
代位追偿不是肯定能追回来。这是由于法律规范虽然赋予了支付保险赔偿的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的权利,但并未强制规定责任第三方需要支付赔偿金。
尽管保险公司有权在赔偿后向导致损失的第三方追偿,但这一追偿是不是可以成功并不确定,它取决于多种原因,包含但不限于第三方的经济情况、是不是拥有赔偿能力与法律程序的具体实行等。
《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导致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
法律快车提醒,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主要包含以下三点: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这需要保险事故需要由第三者导致,且依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缘由是保险责任范围。假如损失发生缘由是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那样保险人就没赔偿义务,因此也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这是代位求偿权转移的时间界限。一旦保险人给付了赔偿金,他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便自动转移,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赞同。
3、保险双方在代位求偿中的权利义务
在代位求偿过程中,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
1.保险人的权利是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的义务是确保追偿的权利与他的赔偿义务等价。假如追得的款项超越赔偿金额,超越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
2.被保险人在代位求偿中的权利义务包含:
在保险赔偿前维持对过失方起诉的权利;
不可以舍弃对第三者责任方的索赔权;
因被保险人的过错导致保险人不可以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有义务帮助保险人向第三责任方追偿;
已经从第三者获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获得的赔偿金额。
综上所述,代位追偿是保险法中的一项要紧规范,它旨在保护保险人的利益,确保其在支付赔偿金后有权向责任第三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