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体共有人作为出卖人在房子交易合同中签字或部分共有人作为出卖人暨其他共有人的代理人在房子交易合同中签字的,全体共有人均应为合同当事人,应作为一同原告或一同被告参加诉讼。
(2)部分共有人以自己名义签订房子交易合同,如买受人诉请解除合同的,因案件处置结果一般与别人无关,其他共有人可不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如诉请继续履行合同的,案件处置结果与别的人有关,应将它他共有人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买受人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子,尚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又将该房子转卖给第三人,第三人能否直接请求开发商帮助办理权属登记?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及国家征税行政权的需要,兼顾当事人买卖便捷和诉讼便利,应起诉买受人确认房子交易合同的效力,同时可将开发商列为当事人(第三人),诉请需要其配合将房子产权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再需要买受人将房子产权变更登记至自己名下。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