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卖了租客租金如何解决
当出租的房子被卖掉后,只须房子仍处于出租双方合同期内,房东无权强制租户搬离,租户可以正常居住至合同期满。此时,因为房子产权已经发生变更,旧房东(原房东)也就无权再收取租金。
法律快车提醒,租金应该交给新房东。租户应当与新房东进行协商,确保租金的正常支付,以维护自己的居住权益。
2、卖房未公告租客有什么责任
在房子出租期间,假如房东计划出卖房屋,依据法律规定,房东有义务提前公告租户。这一规定旨在保护租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假如房东未履行公告义务,而直接将房子供应,这将对租户导致不利影响。
1.假如租户不想继续承租,可以与原房东解除出租合同,假如租户想继续出租,则新房东应当遵循“交易不破出租”原则,继续履行原出租合同。
2.假如因房东未公告租户而致使租户损失,原出租人(房东)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户在房东供应房子时还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在供应前应询问租户是不是有购买意愿,不然租户有权通过法律渠道追究房东的责任。
3、房子交易后出租合同效力
关于房子交易后出租合同的效力问题,《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出租物在出租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出租合同的效力。”这一条约确立了“交易不破出租”的法律原则。
即便房子在出租期间被供应,原出租合同仍然有效,新房东应当继续履行出租义务。假如新房东不想继续出租给租户,则构成单方解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租户在面对此类状况时,应积极与新房东协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假如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出租合同的法律效力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