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供应后房租由哪个收取
房子供应后,房租一般应由新房东收取。这是由于在实质操作中,房子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变更,随之债权人也发生了相应的变更。
当房子所有权从原房东转移到新房东时,依据《民法典》规定,出租物在出租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出租合同的效力。这就是大家一般所说的“交易不破出租”原则。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尽管房子的所有权发生了变更,但原有些出租合同仍然有效,承租人仍需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只是此时租金的收取方已经变为了新房东。
2、交易不破出租原则讲解
“交易不破出租”原则,是指在出租关系存续期间,即便出租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原有些出租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仍然具备约束力。
这一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承租人的利益,防止因出租物所有权的变更而影响到承租人的正常用和居住权益。
换句话说,即便房东将房子供应给别人,新的房东也不可以因此需要承租人搬离或解除出租合同,承租人仍然有权在出租期内继续用出租物,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