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11年,紫阳县高滩镇贾英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甄漂亮经人介绍相识,后两人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在一同生活期间,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常常为生活琐事争吵。
2016年8月,甄漂亮向紫阳县人民法院起诉,需要与贾英俊离婚,后经承方法官劝解,双方和好。
2021年,贾英俊又起诉至紫阳县人民法院,声称与甄漂亮分居五年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要与其离婚。经调解,解除去二人婚姻关系,并约定女儿由贾英俊抚养教育,甄漂亮自愿一次性支付女儿抚养费50000元。
法院审理: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甄漂亮支付了抚养费 17000元,下余33000元却迟迟不履行,故贾英俊的女儿向紫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案件进入实行程序后,实行法官通过互联网查控系统未查看到甄漂亮有财产可供实行,且因甄漂亮长期在外务工,流动性较大,常常拒接实行法官电话,案件进入停滞状况。
2024年2月3日清晨,实行法官接到申请实行人的爸爸——贾英俊电话称“甄漂亮回家春节了。。。”随即,实行法官将它传唤至法院实行局,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十五天的法律后果,而且司法拘留并不是可以继续拖欠抚养费,实行完毕司法拘留后仍然要履行义务。面对劝诫,甄漂亮依然声称自己无钱可给,瘫坐在沙发上,态度极其恶劣。实行法官当即合议,决定依法对被实行人甄漂亮进行司法拘留15日予以惩戒。在办理拘留手续的过程中,甄漂亮现配偶眼见我们的老婆要在拘留所春节,主动需要替甄漂亮将拖欠的抚养费33000元支付。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引使用方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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