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避税“妙招”五大法律提醒“国六条”细节规定,购买不足五年的产品房转手交易需要全额缴纳营业税,该规定在推行后,二手房买卖市场上便出现了一些避税“妙招”。从法律角度讲,每种避税“妙招”后都有法律隐患存在,不可因小失大。
1、假赠代替真交易案例:方女性想买远房亲戚朱女性的一套二手房,该套房屋离满五年还有两年时间,因有亲戚关系,双方商量不办理过户,直接办理一个房子的赠与公证。点评:所谓赠与避税,是指双方在私下进行交易买卖后,不到房产买卖中心办理过户流程,而是以赠与的方法变相买卖。法律提醒:这种方法事实上是钻了法律空子,也给买家带来了肯定的风险。交易双方签订的赠与协议虽然具备肯定法律效益,但因为该买卖事实上是二手房交易,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但假如双方没去办理房子转移登记,买方没获得合法的房子权属证书,一旦双方发生了利益纠纷,买方权利将得不到保障,最后给买家带来损失。假如卖主将房屋抵押出去,同时又将房屋以赠与的形式卖出,如此三方会形成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买主的利益将会遭到紧急侵害。另外,赠与卖房存在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出现问题时买房人总是要吃“哑巴亏”。这是因为国内《民法典》中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缺陷,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买方拿到房地产后假如发生了水平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非常难需要房主赔偿。除此之外,用户还要承担赠与人撤销赠与和不履行赠与义务的风险,而且假如私下买卖被拆穿,双方都要负法律责任,补交税款与罚款,这对双方来讲都得不偿失。
2、先付房款等房满5年再过户案例:刘先生欲购大关一套总价60万元的房屋,因这套房屋还要再等半年时间才能满五年。为避交营业税,双方私下约定,刘先生先支付25万元首付给房东,房东收到首付款后先将房屋钥匙交给刘先生,等半年后双方再正式签订合同。点评:这种“私订终身”避税是指交易双方商量好房子价格后,房主先将房地产证出货买主,买主付清绝大多数房款后,房主交钥匙让买主住进房屋。双方约定,等房龄满五年再去办理过户流程,以此避免税费。法律提醒:从法律的角度看,此办法风险非常大,由于房地产证还是原房主的,房主就可能通过挂失来注销原房地产证,办理新证后,一房两卖,或者因欠债被法院查封等,都可能导致纠纷。等到过户时,房价也会出现变化,假如涨幅较大的话,房主宁可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只能重新选择房源。
3、合同价格往低处写案例:王女性经中介推荐,看中了凤起商圈一套总价达260万元的毛坯房,为防止高额税费将计税基数减少,王女性与房东私下协商签订了两份合同,230万写入正式合同,另外的30万部分以精装修款的名义付给房东。点评:这种“阴阳合同”避税法是指在售房合同中,交易双方协商后将房价填低些,如此交税的税基就小,纳税额也会降低。法律提醒:二手房买卖中,用“阴阳合同”对买房人第三买卖不利。一旦买房人第三将房屋出售时,将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因为买入价低,房子供应时估值也会相应减少;二是因为买入价低,第三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就会比较大,第三交税时也会相应多缴。签订“阴阳合同”对交易双方都存在风险,对卖方来讲存在的风险是,买方非常可能以在房管局备案的合同为要挟,在办理完过户流程后,需要卖方减少房子价格。对于买方来讲存在风险是,假如在过户前缴纳了房款,而卖方违约不卖,却只赔付房管局签订的合同中标示的价格,买方没充分证据,会遭受大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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