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代理合同
双方一致赞同按下列条约签订本协议。
第1条概念
1.1商品:本协议中所称“商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赞同的其他产品。
1.2区域:本协议中所称“区域”,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
1.3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_________。
第2条委任及法律关系
2.1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区域”获致“商品”的订单。乙方想同意并承担此项委托。
2.2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尤其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作伙伴。双方明确和理解并赞同,在任何状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因为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导致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甲方的责任
3.1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质本钱向乙方提供合理数目的“商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商品”营销推广的辅助资料。
3.2支付营销推广: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拓展“商品”的营销推广;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区域”的其他顾客发盘。
3.3转介顾客: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区域”其他顾客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顾客转介乙方联系。
3.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商品”价格资料,应尽量维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准时公告乙方,以利营销推广。
3.5打折条约: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约是最佳惠的。以后如甲方向“区域”其他顾客销售“商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公告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保证:甲方担保凡依据本协议供应的“商品”如经证实在供应时水平低劣,并经甲方认同,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商品”在供应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赞同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