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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与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

www.tpwno.com 2025-07-03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与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


    工伤赔偿与工伤保险虽然都是以职工存在工伤为首要条件,都是为了从经济上补偿受伤害的职工及其亲属,但二者也有明显有什么区别,表目前:


    (一)法律性质不同。工伤赔偿具备民事赔偿性,是民法的范畴;工伤保险具备社会保障性,是劳动法(或社会保险法)的范畴。


    (二)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是“肇事者”;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是职工所在的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三)责任原则不同。工伤赔偿中,对职工适用非主要过错责任原则,并依据受害职工过错的大小确定赔偿责任的范围;工伤保险中对职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职工有无过错,均不影响其享受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四)权利范围不同。工伤赔偿中受害职工及其亲属有权倡导精神损失费。工伤保险中受害职工及其亲属无权倡导精神损失费;


    (五)获得成本不同。工伤赔偿中,受害职工及其亲属针对赔偿费数额,依法可以与“肇事者”进行协商解决,赔偿费可以高于或低于国家法律规定;而工伤保险待遇,具备法律强制性,工伤职工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类型和标准具备法律统一性,通常情况下不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


    (六)达成程度不同。发生工伤赔偿事故,假如肇事者逃逸或其他缘由,使受害职工及其亲属不可以获得工伤赔偿时,那样,工伤赔偿就无从达成。但在上述情形中,工伤职工仍可以按规定享受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而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能因此减免或者推诿支付义务。


    (七)处置程序不同。在工伤赔偿纠纷案件中,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置,并且不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置;而在工伤保险纠纷案件中,应适用企业劳动争议处置条例,先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置,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八)法律后果不同。工伤赔偿中,受害职工及其亲属得到赔偿费后,工伤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工伤保险中,工伤职工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后,假如被鉴别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关系原则上不可以解除(见《试行方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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